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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科技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室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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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3-01 09:53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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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教室是学院教学资源重要的一部分,为加强管理,提高使用效率,延长设备使用寿命,特制订本办法。

第一章  申请使用程序

第一条  教学计划内使用计算机教室,由教务处统一审核、安排,提前一周通知现教中心。凡因教学需要安装软件的教师,须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提出安装申请,由现教中心统一安装,开学一周后将不再接受申请,所造成的教学事故由相关教师承担责任。

第二条  各教学部门教学计划外使用计算机教室,须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提出申请,由现教中心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后方可使用。

第三条  外来单位、机构使用计算机教室须提前一周向现教中心出申请,经现教中心审批、安排,上报院领导批准后,并向学院财务处缴纳相关使用费用后方可使用。

第二章  管理条例

第四条  计算机室由现教中心专人管理负责。

第五条  管理人员须每月第四周对计算机教室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、维护,并填写《中原科技学院“计算机室”检修情况表》,对于计算机室设备出现的问题,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,并提出解决方案。